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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84 说帖钞本

说帖钞本
拍品信息
LOT号 2284 作品名称 说帖钞本
作者 -- 尺寸 27.7×17.2cm 创作年代 --
估价 5,000-6,000 成交价 RMB 59,800
材质 形制


精钞本

8册 纸本

有道之君,行法修制——中国古代法律典籍专题
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有“刑起于兵,法源于礼”之说。自夏商周到明清四千多年,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沿革清晰、特点鲜明的法律体系。夏、商、周的法律是奴隶制法律,其特点是礼刑并用,《礼记·曲礼》有载:“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”。秦律是中国秦代法律的总称。公元前359年,商鞅以《法经》为蓝本,改法为律,制定《秦律》6篇。曹魏制定《魏律》18篇,并改汉具律为刑名,冠于全律之首;规定五刑,使刑名进一步规范化;保护贵族、官僚、地主等八种权贵人物在审判上享有特权的“八议”也正式上升为法律制度,充分体现了“举贤不出世族,用法不及权贵”。隋朝制定的《开皇律》。唐太宗时,制定《唐律》12篇;高宗永徽年间,编定《唐律疏议》30卷。唐律把“十恶”特标篇首,律文全面反映了唐代社会的等级划分,明确规定了社会各等级的不同身份、地位、权利和义务,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。《唐律》和《唐律疏议》是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封建法典,其中《唐律》是我国现存最古老、最成熟、最完备的封建法典。《唐六典》是唐朝一部行政性质的法典,是我国现有的最早的一部行政法典,是现存最早的一部会典。宋代《宋刑统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。元代英宗时制定了《大元通制》。明、清法规以律为主,律外有诰、例、令、条例、则例、会典等。制定了《大明律》《明大诰》等一系列重要法律。清代制定的《大清律例》,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。
本次中国古代法律典籍专题出自同一法学界世家,为自查、自用之珍藏,内容包括上述诸多影响社会进程的重要历史文献,当为递藏者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