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103 清雍正-乾隆 白玉盖碗 (一对)
LOT号 | 5103 | 作品名称 | 清雍正-乾隆 白玉盖碗 (一对) | ||
作者 | -- | 尺寸 | 直径12cm | 创作年代 | 清雍正-乾隆 |
估价 | 800,000-1,200,000 | 成交价 | RMB 1,437,500 | ||
材质 | 形制 | ||||
此件拍品为保税状态。 备注: • 伦敦佳士得,1988年12月12日,编号59; • 十面灵璧山居旧藏,编号FR51 本品用料颇奢,作为实用器,以大料剖成,不随形,不就料,可见彼时玉料之丰。此对盖碗形制相同,白玉雕琢而成,洁白温润如凝脂,迎光而视,玉质纹理自然。碗身敞口,微侈口,阔方唇,口沿平整光滑,腹下渐收,圈足。通体表面琢磨光滑而无纹饰,碗盖与器身相密合,器型规矩,工艺精湛。此碗遵循“良材不雕”的原则通体光素,存“玉之五德”,以示蕴天地山川精气之大器不琢,突显玉乃山川精英的材质美。整器磨制精到,线形柔畅,抛光细腻,实为清代玉碗的精品。 清代至乾隆时期,宫廷已储有大量玉器,且使用范围非常广泛,涉及种类亦甚繁多,宫廷日用器便是其中的一大类。造办处档案载:“乾隆十八年四月,太监胡世杰传旨,着德日常姚宗仁在银库玉石中挑选足做玉碗,桌木各一百件之玉呈览。钦此。”一次制作百件玉碗,数量并不算少,但玉质用品终归少数,且非常珍贵,不能普遍使用。除帝王外,宫中其它人使用玉器的规范,较瓷器、漆木器以至金银器的使用更为严格。乾隆年间所定“铺宫”中规定的日常用品,仅皇太后、皇后各可用“玉盏金台”一副,其他妃嫔皆不得僭用,从此严格的规定中可见其珍贵程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