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020 清·光绪三十年 张之洞奏折誊抄稿
LOT号 | 14020 | 作品名称 | 清·光绪三十年 张之洞奏折誊抄稿 | ||
作者 | -- | 尺寸 | 22×180cm | 创作年代 | -- |
估价 | 8,000-15,000 | 成交价 | RMB -- | ||
材质 | 形制 | ||||
提要:是折“照录湖广总督张,来咨……”,内容关于合兴公司废约的事宜:御史黄昌年奏请挽回路政一摺,粤汉铁路关系紧要,现在合兴公司正议废约,应即另筹接办张之悉心核议,妥筹办理,以挽利权。 1904年,美国合兴公司私自将粤汉铁路的股票转售予比利时公司,该铁路北段由比利时公司承包。湖广总督张之洞认为美商这种做法是“无端废约,应立即议废”,张之洞的主张得到广东、湖南、湖北商民的支持,坚决要求收回路权。张之洞委托驻美公使梁诚出面与合兴公司谈判,双方再签订赎路合同,以680万元的代价,将粤汉铁路筑路权赎回,是年清政府下令“铁路为国家要政,粤汉铁路收回自办,商民筹款兴筑,官为保护”。三省绅商均成立粤汉铁路有限公司,并决定各省自定办法,筹修本省境内一段。广东省定为商办,湖北省定为官办,湖南省折中,定为官督商办。 张之洞(1837—1909)河北沧州人,字孝达、香涛。历任教习、侍读、侍讲、内阁学士、山西巡抚、两广总督、湖广总督、军机大臣等职,并多次署理两江总督。晚清名臣、清代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。后世将其与曾国藩、李鸿章、左宗棠并称“晚清中兴四大名臣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