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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23 清 吴让之铭寿山石印章、张志鱼为颐庐主人刻寿山石印章 (共两方)

吴让之铭寿山石印章、张志鱼为颐庐主人刻寿山石印章
拍品信息
LOT号 5023 作品名称 清 吴让之铭寿山石印章、张志鱼为颐庐主人刻寿山石印章 (共两方)
作者 -- 尺寸 2.3×1.1×4.3cm;3×3×6.7cm 创作年代
估价 1,000-2,000 成交价 RMB 6,900
材质 形制

边款:
1.“鹤汀大兄以此黄寿山石,□为补篆故用直刀法为之。知我者希勿罪诸也,让之记辛未二月作。”
2.“颐庐主人雅属,癸未岁腊八前一日通玄,张志鱼客沽上。”
印文:
1.“鹤汀”
2.“颐庐主人”
乾嘉之后,篆刻作为一门艺术形式为世所重,涌现出一大批对后世影响巨大的印人,而吴让之就是其中的一位出类拔萃者,以其精湛的刀法成为篆刻史上“用刀上开法门的大师”。此印以白文刻就,“吴氏让之”是典型的吴派风格,即以圆朱文篆法入白文印,这也是吴让之篆刻的重要特点,横宽竖狭,略带圆转,以刀为笔,虚实结合,是一方不可多得的精绝之作。

吴让之(1799~1870),初名廷扬,字熙载,五十岁后以字行,改字让之,号晚敩居士、攘之、攘翁、言庵、言甫等,江苏仪征人。诸生,包世臣入室弟子。善各体书,尤工篆、隶。篆刻自成面目。余事作写意设色花卉,亦风韵绝俗。

此件方章出自清末著名篆刻家张志鱼之手。以篆书治印,边款识:“颐庐主人雅属,癸未岁腊八前一日通玄,张志鱼客沽上”,印文“颐庐主人”。用刀细切利落,章法虚实相间,风格独具。所用山石石质醇厚自然,包浆浑厚。

张志鱼(1893-1961),又作张志渔,字瘦梅,号通玄、寄斯盦主,室名寄斯盦,北京人。善书画、治印,最精于竹刻,最将名人书画缩刻于竹刻扇骨上,不失原作精神。曾刻扇骨八千余柄,造诣极深,是近代北京刻竹第一高手。曾任国立艺术学校篆刻讲师。1953年聘为上海市文史馆馆员。范节庵、王竹庵皆出张门。独创沙地留青皮雕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