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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18 清乾隆 紫檀夔龙纹条案

紫檀夔龙纹条案
拍品信息
LOT号 6718 作品名称 清乾隆 紫檀夔龙纹条案
作者 -- 尺寸 长204.5cm;宽49.5cm;高86.5cm 创作年代 清乾隆
估价 3,000,000-4,000,000 成交价 RMB 3,680,000
材质 形制

墨题:“贝铎”
【备注】
法国藏家旧藏

条案以紫檀制成,色泽沉稳,质感高贵,无论造型还是纹饰,都显现出清代中期宫廷家具特征,庄重肃穆,具庙堂之气,为“乾隆工”之典型。
面框包厢做法,制作精细严密。边框厚而平素,在紫檀致密质感映衬下如同石板。两拼板心。矩形腿足,亦包厢,保持方正,下接罗锅式托泥。牙板上则满浮雕抽象的夔龙纹,并蔓延至堵头牙板处,图案布局均匀,雕刻下刀稳重,磨制精细,法度谨严,呈现出如同青铜器般高古典雅的效果。其中横向牙条为包厢做法,故而下刀较浅而匀停,牙头则为厚紫檀板制成,故下刀较深而富于层次变化。牙板沿边起打洼皮条线,至牙头处衍为变体方如意头式。腿足间装两道横枨,上方装绦环板,透雕以绳绦相系的双勾连纹。下方挡板透雕四个勾连纹,中间以如意头相连,纹饰统一中有变化。
案底髹紫漆,漆层细腻光洁,色泽沉稳高贵,保存完整,显然制成后并未再拆卸打开过,保持原始状态。其上贴两处黄色纸签,上有楷书“贝铎”。查有清晚期法国驻沈阳总领事名贝铎。
包厢是清代宫廷家具中常用的工艺,既可合理利用材料,又可在减轻重量、增加稳定性方面取得良好效果,尤其是中大型紫檀家具,如屏风、宝座、罗汉床、桌案等,半数以上采用这种做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