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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46 谷凤翔 致梅嶙高信札

谷凤翔 致梅嶙高信札
拍品信息
LOT号 1446 作品名称 谷凤翔 致梅嶙高信札
作者 -- 尺寸 -- 创作年代 --
估价 无底价 成交价 RMB 3,450
材质 形制


水墨纸本 一通二纸
作者简介:谷凤翔,字岐山,察哈尔龙关(今河北赤城)人。朝阳大学法学院毕业。曾任国民党政府监察委员、东北九省监察使。到台湾后,历任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,台湾“司法行政部”部长,国民党中央政策委员会、中央委员会秘书长,“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”秘书长、副会长,“中国电视公司”董事长。是国民党第九届中央常委。
上款人简介:上款“雪岩次长吾兄”即梅嶙高(1906-1997),字雪岩,安徽枞阳人。1929年6月毕业于国立中央大学教育学系。曾任陆海空军总司令行营党政委员会科长,安徽省立大学训育处主任,安徽省土地筹备委员会委员、安徽省土地整理委员会委员、江苏昆山县政府民政科科长,铁道部专员代理科长,交通部科长代理司长。1939年7月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少将组长,中央政治学校人事行政人员训练班指导员,中央训练团党政班训育干事、指导员,党政高级班教务组长。1945年10月任国民政府人事室主任,1948年5月任总统府人事处长,1949年2月去台,同年7月任行政院参事兼设计委员会主任委员,1952年在台湾创设“中国人事行政学会”历任常务理事兼总干事,并充任中印缅文化经济协会常务监事。1957年后历任国立政治大学、国立台湾大学、国立中央大学、私立中国文化大学、私立淡江大学等兼任教授。私立中国文化学院夜间部主任。1958年9月任考试院考选部常务次长,1971年9月任考试院顾问,1985年1月任中华开发信托公司常务董事。1986年11月从台湾回大陆定居,1987年4月任武汉大学政治系兼职教授。1987年6月任武汉市政府参事,湖北省第六届政协委员,同年加入民革组织。1992年回安徽枞阳定居。1997年在安徽枞阳病逝。
备注:
1.附实寄封。
2.岐山用笺。
3.钤印:谷凤翔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