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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483 明洪武- 永乐 龙泉窑玉壺春瓶

龙泉窑玉壺春瓶
拍品信息
LOT号 8483 作品名称 明洪武- 永乐 龙泉窑玉壺春瓶
作者 -- 尺寸 高33cm 创作年代 明洪武- 永乐
估价 1,500,000-2,500,000 成交价 RMB --
材质 形制


备注:日本藏家旧藏
此件拍品造型为玉壶春瓶,玉壶春造型由唐代的净水瓶演变而来,定型于北宋时期,基本形制为撇口、束颈、垂腹、圈足;本品为标准的明代初期玉壶春造型,器形端庄挺拔,秀美婀娜,通体施青釉,肥润沉静,釉面匀净,色比青玉,制作精良。足露胎,略带火石红;堪称明代龙泉官窑的代表作。
龙泉地处浙江处州,窑业久负盛名。据《大明会典》载,“洪武二十六年定,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,须要定夺样制,计算人工物料,如果数多,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,或数少,行移饶、处等府烧造”;《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》卷一载,天顺八年(1464)正月,宪宗皇帝即位,颁布诏书:“江西饶州府、浙江处州府,见差内官在彼烧造磁器,诏书到日,除已烧完者照数起解,未完者悉皆停止,差委官员即便回京”。可见,明早期处州龙泉窑与饶州景德镇窑具有同等重要的官窑地位,且至少到天顺年间,内廷仍派有中官在龙泉窑依定夺样制监烧瓷器。从传世及出土的明初青花瓷器与龙泉窑青瓷看,墩式碗、梅瓶、大盘、执壶等在器形和纹饰特征上均极为相似,是两处窑务恪遵“定夺样制”的实物左证。
然而,两处官窑历来具有不同的制瓷传统,景德镇窑以釉下绘画轻易表现的图样,在厚胎厚釉的龙泉窑需以雕刻来呈现,以符合宫廷发下纸本官样的要求。阴干泥坯上刻划不易,刀工亦不如笔绘流畅,而雕刻的线条也易为浓釉所掩,因而和景德镇窑相比,处州龙泉窑工艺更为繁复,精品亦相对较少。